Posted on 07月 22nd, 2007 作者: 小 A

现在的贼真是嚣张得够可以哈,而且越来越放肆,胆子越来越大。大叔最早听说贼胆包天是几年前,据说一个小偷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就偷走了一辆自行车,大叔估计换到现在该偷电动车了,如果说警察叔叔没有注意,小偷叔叔又手脚麻利,那还是情有可原的,不是说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吗?接着有报道说居然还有去警察局门口偷窨井盖的,估计是不要命了,到警察叔叔老家的家门口去嚣张,你说可恨不可恨?而有路过的群众去报案的时候,警察叔叔却以证据不足放了那几个小偷叔叔。第二天一早,一个晨炼的大伯一失足摔入无盖窨井,当场骨折。这样的事情在杭州发生就不少了,不晓得全国其他地方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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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任吧!迟早有一天会出大事的。于是这句话在今天得到了印证。

深圳数十名歹徒强讨保护费打伤警察
21日晚,数十名男子前往深圳南山区一酒家索要保护费未果,将事主打伤。警察营救被打事主时被打伤。歹徒在警察面前当众威胁事主称:“今天不管是谁来,你都死定了!”
混乱中,警察控制了两名打人者,其中一个的头部已经被砸得头破血流。就在这时,一名按住闹事者的伏击队员被人从后袭击头部,众歹徒顺势将同伙拉走。而另一名被控制的闹事者也在混乱中被同伙从警察手中抢走。在坐满警察的几部特勤车辆赶到前,众歹徒纷纷四散。
出了如此严重的事情,就想来谈谈有关不作为的问题了。这里的不作为按照大叔的理解可以分成2类,一类是警察也可以理解政府机关的不作为,另一类则是百姓的不作为。
首先来说说警察的不作为。大家从小就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故事,因此任何恶性案件都是从小事情开始的,正所谓“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这个道理,只要公安机关重视小案件,严肃教育和处理,杀一儆百,那么就能把任何犯罪的动机消灭在萌芽的时候,从而抑制严重恶性案件的发生。对于职责内的工作不能因为案件小,办理起来困难多,手续复杂而听之任之,这样不仅是对本职工作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发展和稳定的不负责任。既然现在对小案件不作为那么将来可能也会对大案件不作为,到那个时候我们就要考虑一个问题了,我们的生命安全到底谁来保障呢?
再来说说百姓的不作为。其实百姓的不作为还是有着一定的历史原因的。首先并不是所有百姓都有好身手,非但阻止不了犯罪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了,那多不划算啊。还有的人,虽然炼就了一副好身手,但是也不愿意阻止犯罪,那是为什么呢?大叔觉得可能是现在的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存在着偏差,现在“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太多了,虽然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是又有多少人在多少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受到了伤害,他们不得不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工作、收入、甚至是家庭,这是最让人寒心的事的。而国家对见义勇为的行为又缺乏政治上的规定和扶持,这也可能导致在危难时刻没有人愿意挺身而出的原因吧。
警察的不作为让犯罪份子气焰嚣张,百姓的不作为让犯罪份子有恃无恐,最终致使社会治安案件频发,和谐社会的安定遭到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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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22nd, 2007 at 8:31 pm
警匪是一家….和谐..
07月 22nd, 2007 at 8: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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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阅读:
广东公安厅长称广州是最安全城市之一_新闻中心_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c/2006-08-26/030710830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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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22nd, 2007 at 9:55 pm
这事儿……真是……啊哈哈哈……
警民一家亲!警匪一家亲?
07月 22nd, 2007 at 10:06 pm
二楼的留言怎么还有一大堆密码阿
07月 22nd, 2007 at 10:21 pm
觉得民众对这样的事已经真的麻木了。况且中国人的性格中明哲保身的比重还相当大
07月 22nd, 2007 at 10:36 pm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江海江河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大叔啊,不是硅谷的“硅”,是“跬”kui第三声。
XDDDD 大叔文言还是要注意哈,网上也很多错别字的。
期待拿到大叔的奖品。
07月 22nd, 2007 at 10:57 pm
共建和谐社会 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呵呵
07月 22nd, 2007 at 11:18 pm
不是吧,博主确定自己是所有来访人士的“大叔”级别的人?感觉就像在说“你大爷我”似的,呵呵!
博主澄清一下!
07月 23rd, 2007 at 7:28 am
@活龙
大叔这个名字,这个是我的一个朋友取的。
她把所有已经工作的男性都叫做大叔,自己觉得有意思就拿来这么叫了,也没有其他什么用意的。
07月 23rd, 2007 at 7:30 am
@Unreal
你的纠正是正确的,大叔马上去更新“有奖捉虫”页面。谢谢您的提醒,请关注一下这个页面:http://www.athere.net/wrongly-written-or-mispronounced-characters/
07月 23rd, 2007 at 9:14 am
原来如此!
07月 23rd, 2007 at 11:05 am
这些警察可比我们伟大的国安网警烂太多了。
07月 23rd, 2007 at 11:08 am
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
错了,是“跬”
07月 23rd, 2007 at 3:44 pm
警察不为民做主,滚蛋回家卖红薯~~
07月 23rd, 2007 at 7:23 pm
现在是和谐社会啊,所以警察睁一眼闭一眼,干吗非要打打杀杀呢?